首页 > 宝庆时评
无规矩不成方圆 畏法度者最快乐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明史·杂俎》记载:明太祖朱元璋一日早朝时问群臣:“天下何人最快乐?”群臣各抒己见,有说功成名就者,有说金榜题名者,有说富甲天下者……朱元璋听了都不满意。这时,有个叫万钢的大臣意味深长地说:“畏法度者最快乐。”此言一出,朱元璋连连点头,称其见解“甚独”。万钢的回答,称得上是真知灼见。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欲而及于祸。”所谓“畏法度”,是指敬畏法律而守法,熟知法律而守矩,避免法律惩罚而不越雷池。个中道理十分浅显,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心里踏实坦荡,就不会提心吊胆、担惊受怕。反之,无视法律约束,作奸犯科、违法乱纪,即使躲过一时,内心也时刻担心东窗事发,惶惶不可终日,何谈快乐?

法律是人类社会文明高度发展后形成的高级规则,是历代人类智慧的结晶。制定法律的初衷就是为了确定人的行为边界,约束、规范人的行为。任何人逾越法律规定的边界行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正是由于有了法律,人类社会开始由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变成秩序井然的文明社会。由此可知,法律对于人类文明的重要性。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纪守法,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在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今天,作为党员干部,更要对法度时刻怀着敬畏之心,不仅要做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的模范,还要始终用法规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实践证明,只有严格遵守法纪,做到严格自律,谨言慎行,才能如鱼之入海,享受到冲浪人生的快乐。否则,如果不学法、不知法、不守法,就会被法律的高压线击得粉身碎骨,哪还有什么快乐可言?

作者:陈志光

编辑:封龙仪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