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记者 艾哲 通讯员 刘艳华 李嘉新)近日,由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某、邓某某、罗某某涉嫌受贿、徇私枉法、行贿、洗钱一案在武冈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评议组及该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助理全程旁听,并对出庭公诉工作开展听庭评议。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黄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审理中接受请托,单独或伙同邓某某、罗某某收受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巨额贿赂,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其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故意歪曲事实、枉法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此外,黄某某还通过他人代为投资、转账给家属购房等方式,掩饰、隐瞒受贿资金及收益来源,涉嫌洗钱罪。黄某某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评议组对出庭公诉人的表现予以肯定,指出:“公诉人语言表达流畅、庭审用语规范,展现出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面对此案涉及四项罪名、三十余起犯罪事实、取证难度大的情况,公诉人庭前准备扎实,审查报告中证据摘录全面细致、法律适用分析透彻,为庭审指控打下坚实基础。在讯问和举证环节,能够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评议组也就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规范性提出了意见建议。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庭审是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官的“看家本领”。下一步,将全面梳理评议意见,把问题转化为整改清单,将建议落实为履职实效,持续推动出庭能力迭代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