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清明“慎”祭祖
清明将至,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历来承载着纪念先辈、激励后人、促进团结的特殊内涵。“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和物质生活的丰富,清明祭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公职人员并非不食人间烟火,自然不能置身事外,但也不能将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在祭祀扫墓、追忆先人的家族集体活动中,更应理性参与,自觉引导、维护好正常的秩序,树立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细心观察,确保安全。清明期间车辆多,乡村道路较窄,易发生交通拥堵甚至安全事故。要带头绿色出行,服从交通指挥,忌开“英雄车”“堵气车”。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避开人群密集之处,杜绝发生意外;要及时清理现场,消除火灾隐患;要注意保护环境,集中处理好垃圾,防止“白色”污染。
心态平和,理性参与。对于人数较多的家族性的祭祖活动,要本着“不主动组织、不扩大规模”的原则,引导家族成员节俭办理,不相互攀比,不随意扩大范围;要通过追忆、宣传先辈的优秀事迹,引导后人树立艰苦奋斗、遵纪守法、与人为善的良好品德;尤其不能在祭祀活动中争夺坟地、滋事斗殴。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加强正面宣传,密切关注,制定应急预案,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端正态度,慎重对待。要准确把握好祭祀与迷信活动的界限,坚决摒弃封建迷信糟粕,坚决反对迷信活动。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移风易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做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敬马列远鬼神。要认识到只有将共产主义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才是事业长青之源、家庭昌盛之本。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只有坚持绿色清明,文明祭扫,还清明节“清明”,方能持续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孝道,增强凝聚力,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