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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罗洪镇司法所、派出所成功调解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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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孙明清 尹志强)6月26日,隆回县罗洪司法所、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事情起因是在罗洪镇中学食堂排队就餐期间,该中学学生邹某坤不慎踩到邹某宇,双方因此而发生争执,后邹某坤、邹某浩、晏某哲(三人系同班同学)将邹某宇右手打伤,造成邹某宇入院治疗。事故发生后,邹某坤监护人、邹某宇监护人、邹某浩监护人、晏某哲监护人以及学校负责人多次就邹某宇受伤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因分歧较大,未果。

该镇司法所、派出所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联合对接沟通,协调处理此纠纷。前期派出所调查事件详细经过,明确双方责任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向当事人讲解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篇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核算并确定赔偿数额。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四方当事人同意赔偿数额,并现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当着该镇司法所、派出所负责人的面,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编辑:钟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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