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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邵阳这些企业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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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浓厚宣传氛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梳理,现对全市4月一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重点驾驶人交通违法名单、重点车属企业交通违法名单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不落实主体责任企业


重点驾驶人交通违法名单

重点车属企业交通违法名单

典型案例

电自行动车闯红灯 被撞负全责

3月14日14时45分许,何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大祥区西外街由东往西行驶至大祥路交叉路口时,无视路口交通信号灯,闯红灯通过该路口的途中,与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何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所幸何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伤。经交警认定,本次事故因何某闯红灯通行为本次事故主要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提醒: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出行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斑马线前不礼让 撞人负全责

3月5日,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铁路桥下,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沿邵阳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铁路桥下人行横道地段时,与由南往北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岳某、朱某发生碰撞,造成小车受损,岳某、朱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人郭某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温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编辑:封龙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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