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陆晔鸣 陈心源 袁素钦)6月20日,由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阳某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开庭审理。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焕化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刚担任审判长。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纪委书记戴求兵,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护林员及附近村民参与了旁听。
经查明,2023年11月,被告人阳某通过其放置的捕兽夹捕获野生小麂1只,通过改装的射钉枪猎捕华南兔1只,其行为直接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湖南省野生动物专家评估鉴定,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价值合计人民币3080元。
庭审中,杨焕化介绍了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对于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性,警醒旁听人员增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意识。参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公开庭审,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该案是城步检察院驻湖南南山国家公园检察联络室成立以来的第一起涉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损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下一步,城步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联络室实质性运行,大力打击在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境内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为创建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