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8月27日,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邵东市公安局依法刑事立案。
据悉,8月16日11时10分许,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 辅警在S336线火厂坪镇地段开展路查行动,在对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赵某例行检查时,交警发现赵某有酒驾嫌疑。在询问过程中,赵某坦言自己早上喝了酒。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
最终,赵某的血检结果为161 mg/100ml,属于无证醉酒驾驶未注册登记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