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这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政绩观提出了新要求。
顺民意,就是要让各项决策和工作顺应人民意愿,在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尤其是对那些存在分歧意见的工作设想、计划、方案等,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在吸收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加以完善,以民主保障决策科学,让人民满意。
解民忧,就是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百姓上学难、就业难、购房难、看病难的问题较突出,如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特别是保证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更需要各级党员干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折不扣为群众排忧解难。
增民利,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民生是否有保障、有改善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对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问题,胡锦涛同志要求多办实事。“多办”就是要尽全力去办,不是有选择地办几件交差;“实事”就是要真正符合人民意愿、让人民得实惠,不是只有少数人认为应该办的事,更不是群众深恶痛绝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我们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创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