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投入4万亿拉动内需保增长,其中投向重点是民生领域,倾情民生,这是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也是以人为本体现。因此,民生工程是一件惠及于民的好事,好事要办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民生工程这一块偌大的蛋糕,大家都争着要切一块,分得碗中一杯羹,难免有扛着民生的牌子,打着民生的旗号去争项目,争资金,而钱到手却另有企图了,利用刺激经济东风大做花架子文章,为自己的政绩勾勒辉煌的一笔大有人在,因此,如何把民生工程真正落实到“民”上,具体到“实”处,需要引起重视,如果借“民”之意,搞暗箱操作,“民生”也就大打折扣了,那就不是民生惠民而是有愧于民了,民生也就只能落个“名声”了。
因此,民生工程,关键要明。明,是民生工程实施的前提;明,是民生工程的起码要求;明,是民生工程实施到位的保证;明,也是考量民生指数必要要素。如何做到明?一是工程项目要明。不能“模糊概念”,要问计于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什么是民生工程,搞什么样的民生工程,老百姓能不能得到实惠,群众心里最清楚。民生工程要顺应民意,就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这样那些高污染、高耗能、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就遮掩不起来 ,那些五花八门的“广场”、“大道”、“公园”也没有机会巧立名目借机登场,更不会让那些弄虚作假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偷梁换柱地上马;二是资金流向要明。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资金流向要定期公开,防错位、挪用、侵占和私贪;三是质量标准要明。民生大计质量要求要明示,让公众知情,百姓清楚,可以民主参与监督,以防滋生豆腐渣工程;四是行政督察要明。部门利益化、寻租现象的广泛显现不可忽视,对民生工程要建立有效监督机制,防止寻租式投资,行政监察、审计部门要跟踪督查,要有分项、分段督察要求,有必要可以公示让百姓知晓,切不可监察缺失、督查疏漏造成不必要的失误,以保证民生工程项目的“民”实施到位,千万不能让民生工程演变成“名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