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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孩子一扇健康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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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在网上看到这么一则笑话:一5岁男孩扮演一名医生为爷爷奶奶看病,孙子煞有介事地拿起纸“听筒”往爷爷胸上一搁,然后就发布病情:“爷爷患少精的毛病。”爷爷惊诧之余,孙子却早已将“听筒”搁上了奶奶的肚皮,然后又是沉重宣布:“你的病也不轻:白带过多!”这下,只气得二位老人双目圆睁,可是也无可奈何。这里,大家一定要问,5岁儿童,怎么会懂这些病名呢?其实细心的人都会明白:这只怕是电视垃圾广告惹的“祸”了。
    电视,是当今社会中未成年人最早、最易和最多接触的传播媒介。因此,电视对孩子良好心理、行为习惯的养成具有巨大作用。而电视广告,因为其声画并茂、跳跃动感,短小精悍,加上精致的剪辑和巧妙的特技,正好符合儿童注重感觉,好奇心强、活泼善变的性格特征,因此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可是,由于受市场经济不利因素的影响,我们的许多厂家对产品广告的播出显得过于逐利化,而电视台又未对此做出严格的审查,因此对儿童带来的消极影响愈来愈大。具体表现为,首先,制作低俗。某些广告从语言到动作,从声音到文字乃至于音乐音响,都低俗不堪,有的甚至还不乏较强的“情色挑逗”;其次,明显含有夸张成分,而且对夸张的“度”的把握欠缺;再次,直接向孩子灌输物质至上的观念,过分注重直接的个人满足。
  以上三点,可以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极其不利的,第一、容易引发深层次的道德伦理问题。电视广告的失信直接影响孩子的道德认知和行为,使他们诚信缺失,从而阻碍他们辨别是非能力的形成和提高;第二、误导儿童心理早熟。使儿童过早形成成人化的人际交往标准和异性交往价值观,如请客送礼以及情歌和恋爱式的亲密行为,一些成人语言也过早地在孩子世界里流行等;第三、导致享乐主义产生。旨在刺激消费的广告极易让儿童形成以是否满足物质需求来作为判断取舍的标准,导致孩子把物质消费作为获得快乐和满足的唯一途径;第四、夸大其词的广告也误导家长的购买,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广告,是儿童认识社会的一个大窗口,透过这个窗口,我们有责任让孩子看到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我们要如何消除某些电视广告的消极影响,为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呢?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制作者坚持品位,恪守社会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认识到自己作为为社会精神食粮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要在高品位的节目内容、文化格调和审美情趣中为听众所接受;第二、积极推进相关的立法保护,如对电视广告的具体行为有非常详细的限制性规定等;第三、企业要克服唯经济效益至上的观念,作到办事诚信;最后、广大消费者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加强舆论监督。
作者: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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