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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盖弥彰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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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学生放假时,关于补课的话题又多了起来。
    王先生的小孩在市内某中学上初二。从冬季开学始,每个上课日,学校都会增加一节课,由老师辅导学生自修或讲解。上周,临近放假,学校通过孩子转告家长,这一学期每人要交260元的补课费。王先生把钱交给小孩,让小孩把钱再交给班主任。
    但是当天孩子又把钱带回来了。王先生有些不解,孩子告诉爸爸,说有人告状了,上面来查,老师又把钱退了。
    并且还告诉爸爸,老师要他们回家后写篇日记,并且要家长指导,日记内容 是:学校补课,没有收取补课费。王先生一听,有些哭笑不得,虽如此,但日记还得按老师指定的内容写。
    1月25日,孩子回家告诉王先生,第二天中午学校开家长会,并且叮嘱爸爸,一定要记得带钱。王先生问是怎么回事,孩子说是老师叮嘱的。王先生寻思着:刚刚把钱给退了,现在怎么又要交钱?对王先生来说,学校补课收费,自儿子上小学后,几乎每学期都会有。也碰到过上面来检查,学校就把补课费给退了的事。但是,只要上面来查处或调查,学校都会把责任推给当事老师,亦或推给所谓的“家长委员会”,学校会义正严辞地表示:没有组织补课,也不 知道哪个班补课收补课费的事,如果有,纯属老师的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并且会表示,一定会严查。事后,课照补,费照收。
    早在几年前,我省就已经对教师违规补课作出禁止性规定。去年10月,教育部也表态,反对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牟取私利。相关部门也多次表示,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出台一些办法:诸如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补课,不得面向中小学生举办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兴趣班、补习班;不得指使、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违规补课;要对顶风违纪的典型学校和在职教师给予公开曝光,甚至明 确规定教师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好处的要以商业贿赂论处。但教师有偿补课,并非个别现象,而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文件和办法,在这样一个普遍性现象面前,显得脆弱和无奈。
    近些年来,虽然我市每年不乏有老师、学校因补课问题被处理,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被严肃处理的,又究竟有几个?有偿补课的兴盛无疑是教师、家长甚至是社会各自的需求所推动的,一味地将责任推给老师、学校,都略显不公。
    追责和叩问的,是整个社会和整个教育体系。只有把滋生补课生存土壤的毒瘤彻底摘除,补课、补课费等言论探讨才会彻底消失。
作者:马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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