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4月13日,我市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新民、党组副书记银醇祥、副主任黄生秋、陈健生、郎湘西、李晓红、肖洪泰、曾建秋、秘书长谢爱明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成员参加会议。副市长李万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正胜列席会议。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办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也列席了会议。
刘新民、郎湘西、曾建秋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为了发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驻邵上级垂直管理部门依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评议的内容包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队伍建设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等方面。会议通报了在全市开展优秀人民法官、优秀人民检察官的活动内容,会议还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一批干部的人事任免。
刘新民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市人大依法加强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专项工作评议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办事、事实求是、民主公开、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要创新思路、抓出实效、真正能做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
刘新民还给新任命的法官颁发了任命书,并要求他们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保证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