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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提拔任用干部先过“廉政考试”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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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绥宁县纪委对拟提拔任用的3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中进行了任前廉政知识考试。这是绥宁县纪委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模式,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为提拔任用干部上了一道廉政的“保险”。
  今年初,绥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绥宁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办法》,决定从今年起,对拟提拔为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做到反腐防线早筑,廉政警钟先敲,任命前必须通过廉政知识考试,并将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任前廉政考试以领导干部必须掌握的廉洁从政党纪政纪法规、必须遵守的党纪政纪法规、必须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及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方面的党纪法规为重点,试题内容涉及党章、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党纪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方面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参考人员表示,由于任前廉政考试关系到自己的提拔任用,大家自觉主动地把学廉、知廉作为自己的必修课,有效提高了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更激发了党员领导干部思廉、用廉的积极性,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作者:李斌 杨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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