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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欠“承诺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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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行各业,从上到下时兴承诺服务,白纸黑字的承诺项目媒体登播,文件通告,墙壁张贴。真令百姓欢呼雀跃,拍案叫绝。
  然而,兴奋之余,笔者杞人忧天,担心这么多,这么妙的“承诺”,能否有始有终地兑现,有些信誓旦旦的人或部门会不会背上承诺债,让人笑话呢?
  所谓“承诺债”,就是那么一些单位或人物,当初对人许愿、夸口、、如实现什么什么制度,办好多少多少实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又逐渐淡忘,有的到后来忘得一干二净,或因人事变动变卦疏忽前任的承诺,没有继往开来。这样欠下的债不妨名之曰“承诺债”。欠人民群众的承诺债,表面看来不存在债权人来索讨什么或诉诸法律,甚至人们一笑了之。但是,承诺债无形的危害很大很大。
  一些竭尽全力向上爬的人投机钻营,借推崇承诺服务来捞取个人名誉、地位,至于承诺内容能否兑现没考虑,也不想一一兑现。这样的人只会纸上谈兵,闭门造车。只图个轰动效应,扬名而已。结果是捞了个人名声,却坏了党和政府部门的形象。
  如何杜绝“承诺债”?先得严格审核“承诺”本身是否是高、大、全的假话,要防患于未然。订计划提口号需脚踏实地,办得到就提办不到就不提。其次是要将“承诺”贴挂于办公室显要位置当座右铭,要日日记、月月记。最后是要严格监督,让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的代表、委员去考核、督察。对那些“承诺”落实得好的单位和人员广为传扬,反之则亮“黄牌”警告,以观后效。
  “承诺”就是承诺,不是美丽的谎言。人们的眼睛是明亮的,但愿许下承诺的领导干部既然一心想民,就要真心为民,别背“承诺债”。
作者:罗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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