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 6月11日,大祥工商分局对辖区内首例侵犯世博会特殊标志专用权案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特殊标志专用权行为,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5月24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保护世博会标志专用权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对辖区进行了地毯式清查,在对大祥区某灯饰店进行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正在举行“某品牌照明活力家庭畅游世博 千万好礼欢乐送”商业广告宣传活动,悬挂的广告宣传海报内容标注“上海世博会会徽图案EXPO”特殊标志。
经查,该店为了扩大知名度和销售数量,在店内开展商业广告宣传活动,并在悬挂的广告宣传海报内容及抽奖刮奖卡上标注“上海世博会徽图案EXPO”的特殊标志。经执法人员向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世博标志管理办公室征询,证实该店未取得上海世博会特殊标志权利人授权许可,均为该店经营者自行设计和制作。该局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对该店以商业目的擅自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进行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如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