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煤矿非法违法偷采滥采,屡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屡屡造成人员伤亡,但矿主却没有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最终酿成了更大的人员伤亡事故。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解决这个问题,否则,这种歪风邪气怎么能够压下来?”近日,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时,省委书记卢展工严肃地说道。(河南日报7月27日报道)
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的这番讲话,可以说是一针见血。中国的矿难为什么这样接连不断?特别是煤矿。真的是自然事故么?不是!事在人为。煤矿人命事故就是因为矿主黑心,不拿矿工性命当回事,让矿工生命在非法生产中付出昂贵的代价。发生于6月21日凌晨1时40分的河南平顶山兴东二矿东井的火药自燃事故,第一轮官方通报是共造成47人遇难,28人受伤。据本刊记者掌握的情况,6月23日又有两名遇难者遗体升井,死亡数字有所攀升。而之前4月22日发生在此矿西井的瓦斯突出事故,本应引起上级负责人的警觉,却因为私了与瞒报,未能引起重视。于是悲剧继续上演。
纵观全国发生的煤矿人命事故,大多是瓦斯突出和矿井穿水。为什么许多灾难可以提前预测,而煤矿的问题就不能预测预防?科学技术在日益进步,设备在日益更新,难道就无法阻止矿难吗?卢展工指出,在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时我们发现,河南省这几起事故都不是正常生产中出现的事故,而是一些黑心矿主视矿工生命为草芥,无视政府关停、整顿的禁令,无视法律、铤而走险,偷偷摸摸违法生产、顶风生产造成的,都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生产。
有朋友到过煤矿,他说,煤矿工人的生产条件是相当恶劣,到矿井里生产,不是走进去的而是爬行的,比过去的卖炭翁还不如!煤炭本来是黑的,但是,我们的矿主心不能黑!我们的管理部门不能黑!固然煤炭工业利润可观,我们也不能贪得无厌,不能将矿工生命置之脑后!当煤炭染上了鲜血后,是多么的悲惨和无奈!
现在一起恶性交通肇事案件致人死亡,也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对造成几十人遇难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该怎么追究责任?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严肃地强调,对那些违法组织开采、造成事故的矿主一定要加大打击力度,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压住黑心矿主非法违法生产的邪气。不从严从重,就没有威慑力,就无法压住违法违规生产的邪气。对此我们一定要态度鲜明。对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及领导干部来说,必须做到责随职走、心随责走,一方面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的有关人员要严肃追究、严肃查处;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规严惩违法开采的黑心矿主,严惩以权谋私、官煤勾结、搞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
“我们常讲以人为本,不压住这股邪气,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证还怎么以人为本?安全生产从来人命关天,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卢展工的话振聋发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