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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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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 截至12月份,我市“扫黄打非”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年初确定的“四个确保”工作目标基本落实,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对此予以高度评价和推广。
  首先,健全机构,确保有人办事。以往一些县市区“扫黄打非”机构虚设、兼职多、工作较被动,市里为此明确要求县市区“扫黄打非”办为副科级机构,人口50万以下的县市区至少要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区至少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做到有编有人办事,有职有责有奖罚。其次,强化预算,确保有经费办案。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年初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状,要求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区当年“扫黄打非”专项经费不得少于8万元,人口50万以下的县市区不得少于5万元,从今年开始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扫黄打非”专项经费都得到落实,其中邵东县的专项经费突破20万。第三,完善网络,确保“扫黄打非”工作信息灵通。全市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公布举报电话,聘请320名监督员为“扫黄打非”提供情报信息。“扫黄打非”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出版物市场动向,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四,严格考核,确保奖优罚劣兑现。市委、市政府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落实了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工作责任制,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年终一总评,工作成效好的进行奖励,任务完成较差的实施“一票否决”,并与个人晋职、晋级挂钩。
作者:石世桢 高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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