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纪委了解到,2009年5月,广东省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杨光亮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基本查明其家庭有银行存款约6500万元,多处房产,债券、基金、股票价值1300多万元,已追回赃款现金7500万元,债券、基金、股票、房产均全部冻结。目前,杨光亮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失职渎职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正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广东检察机关有关人员透露,杨光亮案近期将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大众网》2月20日报道)
近期,广东省的反腐力度真的是让全国人民拍手叫好。广东省原政协主席的落马,紧接着,茂名市腐败窝案被查处,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市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倪俊雄,原副市长陈亚春,原茂港区委政法委书记兼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强。为什么会发生“前‘腐’后继”?这个教训确实要好好总结了,不然的话,腐败还会死灰复燃!
从杨光亮的个案不难看出,当官不务正业,利令智昏,一心想当“精明强干”的生意人,是他腐化堕落的催化剂。据知情人透露,放高利贷是杨光亮的主要投资手段之一,他从上世纪90年代便开始以18%的年利率放贷,很多老板做生意都要向他借贷,动辄数百万元。办案人员在杨光亮情妇家中等处起获了大量借贷收据,多年来杨光亮通过高息放贷获利就达数千万元。
买房、炒房是杨光亮投资的另一渠道。据知情人介绍,杨光亮在茂名、广州、珠海等地购置了数十套房产,其中不乏高档小区、别墅豪宅等。而为掩人耳目,他对外宣称一家人多年来住在单位的房改房中。同时,杨光亮还向企业参股投资,指使其情妇等人用赃款购买债券、基金、股票。
杨光亮身为市委常委、副市长,手握重权,分管的是重要工作。如果说忘记自己的公仆身份,与共产党人的宗旨背道而驰,利用手中的职权去做生意,谋取私利,与普通的生意人相比,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做生意需要资金扶持,需要领导审批,需要部门帮助,而这些方面,本身就是领导的事情,领导自己或者情妇或者亲戚朋友想做某项生意,易如反掌!譬如炒房屋炒地皮,更是轻而易举,不赚钱才怪!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即禁止经商和兼职取酬活动。虽然中央明令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兼任老板,但在国企产权交易,社保基金管理,土地流转,煤矿、房地产等资源性产品开发以及金融运营领域,不难看到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神秘的身影。有关专家认为,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公正、公平和透明的游戏规则上;“如果法律不对权力介入市场的边界和路径进行清晰的划定,必然会使一些领导干部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更为严重的是,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而损害整个社会的财富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