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装政府 情系百姓

——城步县芙蓉法律服务所肖国求主任

【时间:2011-05-20 21:0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吴勇 阳宗建【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吴勇 阳宗建)整洁的穿戴,睿智的言谈,儒雅的绅士形象,这就是城步苗族自治县芙蓉法律服务所主任肖国球同志留给笔者的整体印象。肖国球同志从行政机关退下后不忘党的培养,心里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县司法局领导下,担任了芙蓉法律服务所主任,继续发挥余热。
  数年来肖主任和全所同仁在拓展业务的同时,在事务所管理上狠下功夫,俨然一位兢兢业业的管理者。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肖主任积极宣传法制理念,为弱势群体积极维权护利,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城步这一大山深处的边城任劳任怨,为良好的法制环境建设而继续努力。
  一、为政府和群众排忧解难。
  肖主任认为,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协调好社会中存在的各种关系,包括法律关系、行政关系等。在谈到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时,肖主任说,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在社会维稳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公益第一,服务民生,代理人在其间的作用是依法辩护,依法代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避免社会不和谐声音的出现。
  一般来说,群众不像专业人士这样经过法律专业的系统学习,因此,在遇到法律纠纷的时候就需要扎人士为他们争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司法机关也需要从各方面听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士提供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更公平地赋予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保障。如在处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中国的法律是以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形式出现的,而司法解释又是根据政策性规定去制定的,一般群众难以系统地掌握,这就需要专业人士为他们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2010年城步县纸业公司、机冶公司、黔峰公司下岗职工百人联合上访案件中,肖主任积极奔波于机关与上访群众代表之间,为双方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向群众有针对性地灌输法律知识,促成百人上访事件通过合法途径得到圆满的解决。
  对于芙蓉法律服务所的根本宗旨,肖主任用了一句简洁的话进行了概括——“用心服务于政府和群众”,同时也道出了肖主任真诚为民的心声。
  二、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法宝——严于律己。
  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肖主任说,法律工作者应该以自身的信誉、专业能力去赢得政府和群众的信任和认可。
  芙蓉法律服务所拥有目前城步一流的办公场所、完备的档案库及先进的办公软件和管理软件。对于服务所的管理,肖主任认为,硬件只是实力外化的表现,事务所应该在软件方面不断提升,体现在工作人员应不断钻研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作为法律工作者更应当勤勉和敬业,对群众委托的事务应投入全部的精力和工作热情,永远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肖主任进一步阐述,芙蓉法律服务所要在社会上赢得一定的品牌知名度,重在口碑宣传,让社会知道有这样一个过硬的专业团队并对其产生信任。肖主任说,“芙蓉”虽然只是两个字,但这两个字要让社会认同,必须付出很多,要求每一个工作者严于律己,认真遵守工作制度,要勤勉、诚信,要全意为群众服务。证据是诉讼之王,因此要求法律工作者重视调查取证,善于发现新的突破点,寻找最大利益化的契机,帮助当事人最大化地获得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获得群众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
  肖主任坦言,通过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有效的人才战略才能完整的建立一个法律服务所的品牌,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经济建设大潮流。
  三、心中的一杆重秤砣——法律援助责无旁贷。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作为该县司法局业务指导下的法律服务所对法律援助的工作支持责无旁贷。肖主任说,从行政机关退下后在事务所工作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赢利,而是支持政府的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众维护合法权利,服务城步县的经济发展大局。肖主任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讲究个人经济效益是附属,讲求社会效益必要和根本,有了社会效益,基层法律服务事业才有发展后劲。在平时工作当中,他始终做到两个“坚决”:坚决服从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坚决服务于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是一个自收自支的中介行业,在工作中时常面对的是邻里纠纷、民事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社会工作量大,个人经济效益小,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这类工作避而远之,肖主任却积极接受这些工作。
  肖主任认为,矛盾纠纷中,相对单位、企业来说,群众是弱者,法援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执政为民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公平公正的体现,必须将其作为工作之重来抓。
  2010年12月,该县兰蓉乡尖头田村雷某与县妇幼站的医疗纠纷中,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没能达成一致协议而导致事态升级,肖主任主动为雷某提供法律援助,多放调查取证,积极为雷某维护合法权益,最终促使医疗纠纷得到平息,村民雷某获赔损失11万,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四、业务精益求精。
  采访过程中,肖主任一直强调,作为一名优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熟练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真正懂法,善于用法,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和法律素质,肖主任认真钻研法律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在工作中,他时刻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并能从工作实际出发,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数年来,他始终坚持与地方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与地方党委加强联系与沟通,以“文明公正办案、热情优质服务”为宗旨,坚持以诚待人,以较高的法律服务水平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五、人民调解毫不松懈。
  肖主任始终认为: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和配合司法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群众产生矛盾、出现纠纷,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大局观念,法制意识淡薄,尤其在城步这一大山边城地区,“以拳脚论英雄”的思维非常活跃,因此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宣传十分重要,调解过程不仅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更要注重以真情、以爱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与群众心贴心,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010年6月该县儒林镇责任区八角亭四组与顺达木业所发生了租赁纠纷,肖主任获悉后,在司法局领导下积极配合参与调解工作,通过连续几天走访了解情况,搜集信息,查找出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针对性地宣传房屋、土地租赁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双方合情合法合理解决矛盾和问题。
  在采访过程中,肖主任不但思维敏捷,言辞严谨,更多的是不张扬,做人朴素求真。笔者认为,肖主任虽然力求在公众面前表现出低调个性,却并不能代表他的全部,反而能让我们从他身上看到更多的是一个勤于思考、敢于承担和伸张社会正义与公道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好形象。
  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肖主任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发挥余热,不为别的,为的是基层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安宁,为的是政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他充分发挥了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和谐社会中应有的作用。他常说:“只要每个人愿意无声地真心付出,用心来为党和政府分忧,用心来为群众解难,做好自己,社会就会大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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