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听一位在物业管理公司当职工代表的朋友说,半年工作结束时,他非常荣幸地被指定担任了职工代表的代表,与另一位被指定的代表合作,对公司半年的财务收支进行“民主监督”。这位朋友受宠若惊,公司点多面广,收支不是一笔小数字,平时开支是经理说了算,如今监督是他们两人的事。在账本上在发票上盖章验收,他俩手握重权。
等到他们充分行使职权后,他的神秘感瞬间即逝,原来的民主监督不过是拿个专用的印章,在开支票据上盖章罢了,最后签名。表示职工代表已经审阅了,表示公司政务民主化了。半年的开支,他俩用了个把小时,就完成了“光荣而艰巨性”的任务。
如此例行公事的民主监督是一个缩影,好多的单位都是这么做!到底有多大作用?不能不引起关注。我以为,工会本身并不是主宰者,可能也没有希望要达到远大目的。党政部门是被监督者,在日常工作上必须重视工会工作,肯定也不指望工会民主监督吹毛求疵,搞出些破绽百出来。职工代表尽管当家作主,权力再大,却是单位上的一员,工资福利、工作聘任都与单位有关,谁没有顾虑重重?谁愿意铁面无私?所以,对于这样的民主监督,确实也不好开展工作。
民主监督本来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好事,是民主管理的保障,是官员廉洁奉公的促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只是,要行之有效地落实好民主监督,是一件非常复杂非常繁重的工作!试想,面对单位预算和开支,究竟怎么样监督?是临时式的,是突击式的,是象征式的,是全程式的,是详细的……如何选择,如何参与,如何放权,如何保护,这不是一蹴而就的,应当说有很大的工作量,不可能是盖章罢了。
有人说,每半年一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的职代会,上级不是也派专人下来听取意见了吗?每次会上,不也都是要搞民主评议吗?那“意见箱”也不是挂在亮处吗?但这又能真正反映、了解到多少意见呢?上级不想监督下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下级怕得罪上级,监督上级没有好果子吃;平级之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相安无事。关于监督权力的制度多如牛毛,但为什么还是监督不了“层出不穷”的腐败分子啦?
没有监督无法监督的权力才是真正的“腐败祸水”。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权色交易……在失去监督、制约的绝对权力下,权力无所不用,无所不能。从属性上讲,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从功能上讲,公权力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但是,没有监督的权力可以改变其固有属性与功能。在绝对权力下,公权力可以为乱收费保驾、为公款消费埋单、为中饱私囊伸手、为违法乱纪遮掩……
只有认清了“腐败祸水”的根源,才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强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至关重要。因而,如何实现名副其实的民主监督,于党于国于家于己,与生命一样重要。现今,监督的认识论深刻了系列化了,问题在于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说得不好听一点,还有不少监督是作秀,是雷声大雨点小,有的监督是不同步的“雨后送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