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网19日讯,邵阳新邵县龙溪铺镇下源中学两位老师见学生吸烟前去劝阻反被学生用刀猛砍,导致其中一名老师重伤。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此类新闻,教师这一职业正在慢慢成为一种随时有着生命危险的职业。
近年来,随着国家未成年人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举措,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教育系统存在的譬如体罚学生、辱骂学生等不良行为,学生的人身权益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是物极必反,学生的人身权益是保护了,但是翻开《教师法》、《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发现基本或者很少提及教师人身权益的保护,教师的人权和学生的人权没有“同步增长”;加上社会、媒体等对出现此类现象时“一边倒”,往往只是单方面的指责教师,认为教师工作方法不对,没有真正的去教育学生。学生的人身权益的保护成为了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于是,一些学生便开始日益骄横起来,一些学生无视老师的说教,甚至顶撞辱骂殴打老师。“老师不敢拿我们怎么样,不要怕。”笔者曾在一中学当班主任的时候有一个问题学生这样说。教师是一个弱势群体,教师的人身安全与自由常常受到侵犯。法律要求教师不得体罚或辱骂学生,于是,一些问题学生便有恃无恐起来,学生犯错教师根本不敢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学生稍一严厉弄不好就会导致学校领导的责备埋怨以及学生家长的辱骂围攻,教师只要出一点问题就会面临社会及学生家长的口诛笔伐。
笔者以为,教师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职业。我们有权要求法律赋予我们最起码的人权和获得最起码的尊严。学生的人权固然重要,但应该让学生们明白,做了事就要负责,犯错就应受到相应的惩罚,以美国这样号称最民主的国家为例,他们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准则也是尽量少惩罚学生而不是不惩罚学生。我认为,我们国家各级政府、教育行政要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有关教师权益保护的政策法规,对侵犯教师人权的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曝光,支持受害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建议国家行政部门成立教师专业维权机构,为权益受侵害的教师提供法律援助;社会各部门特别是教育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更是应该充分发挥维护教师权益的作用。只有这样,在全社会的关注下,老师劝阻吸烟被学生用刀猛砍的悲剧才不会再次发生,我们一线教师才能放心教书、安全教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