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永州宁远,12岁女孩何小珍被从东莞回乡的黄天顺开车撞伤后,黄天顺抱着何小珍上了车,没有去医院反而被带到了千里之外的东莞。黄天顺说,小珍已被他放入了一个路边坑口中,“下面是条河”。昨日下午,宁远交警大队警车载着黄天顺和何小珍的父亲何荣朝前往东莞,寻找被丢弃的何小珍,小珍至今生死未卜。(2011年12月19日潇湘晨报讯)
读了这则新闻,大家都会义愤填膺,纷纷谴责。驾车撞伤了行人,理所当然是报警,然后迅速抢救被撞伤的。这是法律规定动作,更是人性的使命。驾车撞伤人,如果说不及时抢救,将会留下难以弥补的后果,不仅是让伤者延误了抢救,可能危及生命,更会让自己良心受到谴责,寝食不安,加深罪过,加重处罚。两者比较,结果有着天壤之别。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仅仅用了67个小时,16日下午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交警通过嫌犯在东莞居住证上的地址寻找了一番,在晚上七八点的时候情况开始明朗起来,晚上11点50分的样子,终于现场抓获了嫌犯黄天顺。
惨无人道的抛弃,已经成为世上的众矢之的,给人的教训极其深刻。宁远县交警大队长陈勇表示,原本是一起交通事故,现在已经变成了一起“肇事逃逸抛尸”案件,嫌犯已涉嫌故意杀人罪。而嫌犯黄天顺被宁远县民警抓捕后,曾多次想自杀,均被民警制止了,目前仍有自杀的倾向。
纵观这起案件,有一个老人扮演了“幕后策划”。黄天顺说:“本来是要送她(何小珍)去医院的,可是和我一车的姨爷说这孩子已经不行了,要我赶紧逃。”一个60多岁的老人,即使是不懂得法律、伦理,但走过的桥比年轻人行的路多呀,善良之心应该是具有的呢,将心比心,你的孙子孙女若是被撞伤了,你难道说不悲痛欲绝?怎么能给年轻人出这样的“计策”,三十六计,“走”为下计。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是黄天顺驾车造成的,何况车内还有妻子、姨父,难道说没有一个明智的?到如今,再后悔莫及,只想自杀,也没有什么作用了。但愿这个丧失天良的抛弃案,唤醒社会民众的道义,让冷漠离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