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城的小太阳幼儿园未经家长同意就给孩子拍了艺术照做挂历,并以68元一本(6张)向家长出售。而园方却称家长可“自愿购买”,并未强迫家长消费。(1月8日《华商报》)
给幼儿园孩子拍艺术照做挂历,并向家长出售,这不是“新闻”,笔者“百度”了一下,搜出许多类似的“旧闻”,几乎每年年底都有很多幼儿园以这种方式来“宰”家长。
未经家长同意给孩子拍艺术照做挂历,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不说,68元钱一本,值吗?华商报记者从专门印刷类似挂历的印刷厂了解到,印刷挂历一般是1000份起印,6张日历底版加上6张照片,印刷、装订所有成本为13元。就是选择快印,一本做下来价格也就20元。卖给家长68元,宰得太厉害了吗?“这些钱都是要全部给照相馆的,我们不留一分钱。”这话谁信?
“自愿购买”,说得冠冕堂皇。现在连捐款都是“被自愿”,这还能自愿吗?挂历都是以自己的孩子为“主角”的,他们都是未成年人,涉及到肖像权问题,万一这些照片用作商业用途,岂不麻烦?家长能不买吗?再说,其他家长都买了,个别家长不买的话,担心老师给自己的孩子“穿小鞋”,敢不买吗?
这让我想起新年大节那些送“财神”的,走进你家里,给你2毛的“财神”,说句“恭喜发财”,你不打发他三五块的,他不肯走。这些幼儿园老师同送“财神”的差不多,不同的是,他们不送,家长“自愿”购买。
学校本是育人的场所,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圣地,可在金钱至上的今天,学校这方净土也染上了“铜臭”味。某些学校借择校、招生、入学、分配之机中饱私囊,某些老师在“禁补令”的背后搞“家教”“家养”,在“减负”的声浪中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在提倡廉政文化建设的当口收取作业批阅费。如今幼儿园教师又有了新花样——老师结婚给孩子发喜帖,年尾给孩子拍艺术照做挂历卖家长,等等。
这其实是乱收费,有关部门应严查重惩,让校园真正成为育人场所,成为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