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曝光了24则涉嫌违法违规的广告。其中不乏明星代言的广告:唐国强推荐的治疗脑中风的药品“迈道通”、王刚主持并推荐的用于消除血栓的“华风再造胶囊”,多处违反国家对电视广告的规定。虽然曝光了,但不见重罚。相关部门应就虚假代言广告作出严厉的惩罚,那些“雷声大、雨点小”的舆论压力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早在2009年中国广告协会的通报中,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在内的10个虚假产品,命中率高得惊人。可以说从扁桃体到前列腺,侯耀华全身没“服过药”的器官所剩无几,尽管被揭露代言虚假产品,但谁看到老侯受到过什么重罚?好像连汗毛都没掉过。正是这种只见打雷,不见下雨的惩戒措施,只是隔靴搔痒,于是导致明星们“再假再厉”。在暴利之下,部分明星已丧失了对公众负责的明星责任,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亟待整治。
明星虚假代言危害性显而易见。因为是明星代言,所以很多人出于对明星这公众人物的信任去购买产品,可竟上当受骗。而很多明星代言的是保健品、药品广告,这对观众造成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因此,笔者认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就当重罚,但我国真正有效的惩戒措施从未实施过,才导致明星虚假代言一直不断。
要想杜绝这一现象,不妨学学美国,在美国,明星代言广告一旦查证是虚假代言,就会遭到各种锥心的惩罚,并且惩罚力度相当厉害,可以说是痛到肉里。这样就形成了条件反射的自我约束,明星就不敢代言虚假广告。事实上,有关部门已制定了相关惩戒措施,只是这些有效的惩戒措施没有真正实施。只有让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们真正痛到肉里、痛到心里去了,才能真正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