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元宵节,绥宁县长铺三小学生李海(化名)在家长的带领下,前往学校报名。其家人多次要求报名未果,李海在雨中下跪求情。2月8日,记者赶往绥宁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时,李海尚未报到名。(《邵阳晚报》2月13日)
读罢该报的《八龄童报名遭拒下跪求情》,笔者倍感痛心,也非常诧异,作为教师怎么会将自己的学生拒之门外呢?
作为一线的教师,笔者深知班主任老师操心多、得罪人,压力大、责任重,属“教师最累群体”。在许多学校,由于工作强度和心理压力太大,不少学校每年在选班主任时都要颇费周折,反复动员。但“累”还不是班主任老师们的最大难处,与每个家长的沟通,才是老师们花费精力最大的地方。最为头痛的是学生家长的不理解与不支持,这导致班主任的劳动成为枉然。辛辛苦苦的工作付诸东流,当然让谁都很难接受。可纵然班主任老师有再多的苦处,也不应该且不能将学生拒之门外。
该班主任老师本想将李海这个“包袱”踢给别人,可李海的家人没有转学之意,多次报名未果,李母竟让李海在地面未干的操场上当众下跪求情。虽然李母的行为有些过激,但该班主任老师的“坚持”却犯下了“伟大的错误”。该班主任老师将学生拒之门外,拒绝报名已经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大家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该班主任老师的此举岂不是要剥夺李海的受教育的权利。
八龄童报名遭拒下跪求情,出于无奈,班主任要求转学拒收学生,确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