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离家只有200多米远了,可家住温州平阳万全镇吴岙村的陈爱珠等3人,却再也没能回家。(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
今年3月1日晚9点多,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撞上了结伴回家的她们。其中,陈爱珠(85岁)和卢柳妹(84岁)不幸被当场撞死,陈新竹(61岁)落入旁边的河中,捞起时也已死亡。另外,跟在她们身后的一名60岁村民也受了重伤。
事发后,平阳交警立即介入调查,随后根据线索,确认肇事车系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下称平阳民宗局)公车。肇事者是平阳民宗局驾驶员金某,3月2日晚上10点左右,向警方投案自首。
前天下午,平阳县民宗局一名负责人告诉媒体,金某是该局2010年8月份临时聘用的驾驶员。该局共8人,仅一辆公务用车,车型为桑塔纳3000型,车牌尾数“096”。这辆车并非专人座驾,平时谁有公事就谁用。2010年,一名开了10来年的老驾驶员不开了,他们才招聘了金某,之前表现还可以。
一辆公车,一场车祸,一个临时工,撞击3人死亡。这样的悲惨新闻、可叹新闻,让人惊讶。幸亏是临时工,公车是公车,不是公务,是公车私用。由此看来,责任全部在这个临时工。
这起车祸真的责任就在临时工么,局里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吗?一个临时工就能有这样特权,公车私用吗?这里的原因正式工就没有责任了?特别是领导不要负责任了?
出了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让临时工来承担,这是当前的一大笑话。临时工仿佛成了犯错误的天然对象。诚然,有些真是临时工。但对临时工的要求不严肃,管理不到位,还是责无旁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