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4岁的小花(化名)在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早产生下一个3.6斤的男婴。父母亲此前对此一无所知。(3月5日《广州日报》)
14岁的小花还是一个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小女孩,本应欢笑奔跑的季节,却承受了这个年纪不应承受的痛苦。
这不是个案,未成年少女早孕,家庭、学校和社会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如今大多数孩子是留守孩子,尤其是农村孩子,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有些甚至是“自治”,平时得不到应有的关注。这些孩子碰到异性对自己关怀,变得很容易动情,发生感情甚至性行为。就说小花吧。父母亲平常忙于工作,特别是母亲,工作经常起早摸黑,跟小花缺乏沟通,也没有注意到她的特殊情况,小花很多事情也不愿告诉母亲,直至肚子渐渐有些大了,母亲还以为其在发育期。
作为父母,要注意观察孩子们生活中的一些细微变化,保持良好的“心理”沟通,对孩子适时进行教育。有专家指出,在孩子10岁左右,要让其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自己的身体构造是怎样的。到小学高年级,重点向孩子讲解性心理和自我保护知识。到中学时,要告诉孩子性道德和性行为的危害,要教育孩子,在两性交往中,要自尊自重,把握好分寸,尤其是要教会女孩增强防范意识,不要发生婚前性行为等。另外,若孩子过早地偷吃了“禁果”,父母不能用道德的视角去评价孩子,更不能歧视、惩罚孩子,这样会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孩子犯错最需要的是父母的理解与帮助。
青春发育期的大、中学生,对性知识知之甚少,一旦发生早孕,通常害怕家长和学校知道,致使心里压力大,影响学习成绩,影响身心正常发育,甚至影响今后的生育能力。因此学校应该更多地担当起教育的责任,将性教育放到课本中去。通过开放式的教育,教女孩学会如何避免性侵害的发生,如着装、交友、恋爱的注意事项。万一遭受性侵害时,要懂得使用避孕工具,以免怀孕或感染各种性传播疾病。
如今网络上关于性的信息铺天盖地,电视节目中,拥抱、接吻等镜头层出不穷且尺度大胆,这些对他们的性心理和性冲动有极大的诱惑和鼓动,加之孩子缺乏性生理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这些不良媒体的“催化”下,不少“长大未成人”的孩子不能自已,酿出“小花式”的悲剧。执法部门要严惩那些侵害未成年少女的不法分子,剔除媒体中的糟粕,净化生活环境,让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社区或乡镇有关部门要设立“生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室”及“少女早孕服务中心”,对青少年进行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教育,帮助青少年解决青春期的困惑和意外早孕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