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英参加工作以来,曾任知青农场副场长、工程处团支部书记、厂工会主席及公司女工委主任、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生前担任中建五局土木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是中建五局党委第五、第六届委员。2011年6月13日,陈超英在慰问职工家属返程途中发生车祸,不幸因公殉职,时年53岁。
陈超英的事迹为什么感人至深?就是因为她做到了廉洁二字。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作为公司的主要领导,她分管过房改、物业,手里掌握上千套住房分配权,但没有为自己拿过一套房,哪怕是一间中午临时休息的过渡房。殉职前一直住在15公里以外、一套爱人单位建了十几年的80平米公寓房。
陈超英生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用廉洁奉公来恪守为人的重要的基本道德。她长期主管组织人事、协管人力资源,两个亲妹妹失业十多年,几个侄儿大学毕业到外地打工,但她坚守给自己立的规矩,没有给任何亲人在单位安排过工作。她是公司工程分包与材料设备招投标监督小组组长,但从不为任何亲朋介绍工程业务、联系材料供应,曾经数次婉言拒绝了老同学提出的分包工程要求。
在中华民族传统中,“清廉”是老百姓对官员最高的褒奖,“贪婪”是老百姓对官员最大的不满。领导干部要严格廉洁自律,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不以公权谋取私利,始终保持清廉的本色。陈超英的事迹在全国各地报告,在共产党人的心目中树立了光辉灿烂的形象。
陈超英是非常称职的干部,是企业员工的知心人,是群众信得过的人。就是因为她廉洁,干净。领导干部只有廉洁自律,才能保持清醒、牢记宗旨、坚定立场、明确方向,才能有为党为人民工作的资格,才能有施展能力和才华的机会和舞台,才能有凝聚力和号召力。如果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与人民群众离心离德,最后只能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对和唾弃,成为孤家寡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果不能做到清正廉洁,不能经受住拒腐防变的考验,就失去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力的基础,就失去了提高执政能力的保证。
清正廉洁。是领导干部人格魅力的核心部分,是创先争优的第一标杆,是“第一官德”,是“为政之本”,“为官之要”。如何做到清正廉洁?理论上的条条框框有许多,关键在于实践。如果说只是纸上谈兵,在报告会上讲廉洁,在心得体会里写廉洁,是做不到廉洁的。一些贪官污吏不正是这样的反面教材吗?
向陈超英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她的廉洁。手中有权莫为亲友用,手上有钱莫去吃喝玩乐。一身正气,两袖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