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13岁女孩孙正雯从青岛一座商务楼的7楼跳下身亡,留下了三页遗书和一份遗嘱。女孩在遗书中称因为不堪忍受父母长期的家暴,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遗嘱中女孩希望自己死后能将遗体捐给需要的人。目前警方已证实孙正雯确系自杀,正在调查其父母是否存在家庭暴力。(7月11日《齐鲁晚报》)
一个13岁的女孩因为家暴就此殒命,这代价太沉重。一个花蕾就这样凋零了,令人哀伤、叹惜。花季少女的离去,留给我们的是沉重的思考。
谁逼死孙正雯?首要责任是她的父母。“如果说,我死了是被人杀害的,那凶手一定是你们!”这得有多么深的仇恨才能说出的语句啊。这“仇恨”从何而来?请看:与笔友通封信要挨打,做不出一道地理题要挨打,家务干不好要挨打,父亲弄丢相机她还要因此挨打。用杂志扇、圆镜砸,用脚踹、巴掌扇,跪地板、跪玻璃渣……这非人的折磨,谁能承受得了!
如果说父母的打骂只是对孙正雯肉体的摧残,那么父母对其房间和日记的搜查则是赤裸裸的精神摧残。十三四岁的孩子已经进入青春期,有自己的自由空间,有自己的隐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处于自我认同阶段,非常渴望外界给予理解和认同。而孙正雯的家长不仅不与其沟通,不给其以肯定和正确引导,而且还秘密搜查和过份干预,孩子能承受得了吗?
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下,孙正雯最终以跳楼来结束自己的痛苦,悲哉!
我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但是当一个年仅13岁的孩子自杀于家庭暴力之下,我们还谈什么花朵和未来?当父母成为未成年人的加害者时,谁来真正保护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