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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一事一议”美化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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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 “以前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多亏‘一事一议’好政策,现在路通了,出行也方便了。”4月9日,站在新修的水泥路面上,绥宁县武阳镇雀林村村民感慨道。自2009年被确定为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试点县以来,绥宁县按照“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建成了一大批广大农民群众最想办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为确保“一事一议”政策能真正惠及民生,该县在试点工作推行之初,就明确将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项目纳入“一事一议”奖补范围。水口乡茶山村平均海拔800多米,是典型的高寒山区村,群众饮水十分困难。2012年,该村通过“一事一议”获得奖补资金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万元,筹劳600多个,建成一个储水400立方米的蓄水池,铺建水管3000多米,将干净的自来水引到村民家中。有了自来水后,很多村民不仅买了电热水器、洗衣机,还装上了冲水厕所。去年,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该县6000多村民喝上了清澈的山泉水,2.6万人受益村组道路硬化。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规定,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为此,该县严格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该县制定了“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奖补资金拨付兑现”一套完整、科学的工作流程,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国库直接拨付到乡镇,中间没有滞留环节。同时,县财政对奖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乡镇对奖补项目总收支按“村账乡代管”的要求进行核算,财政奖补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村,关峡乡大园村等10个村在落实“一事一议”政策时,尽管涉及面积宽、人数多、项目杂,但由于操作规范,管理有序,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共完成水渠硬化19.5公里,村组道路硬化5公里,修筑下水道310米,改造苗乡民族风情房屋249座。项目村的村民们都说:“我们只要把项目做好,奖补资金就来了,不费任何周折。”

  只要公益事业建设有困难,就可以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2012年以来,该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投资4449万元,共完成奖补项目160个,建成村内道路143公里,新修水渠44.7公里,恢复水毁河堤2.4公里,架设自来水管网26.3千米,新修桥梁12座,建垃圾填埋场1个,疏通河道3公里,建公共活动场所700平方米,直接受益农业人口9万人,受益耕地面积4.5万亩,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美化了村容村貌。

作者:向云峰 秦玲玲 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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