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 “如果你们都没有异议,那就按照我们调处的结果写调解协议书了。”绥宁县白玉乡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负责人杨显良坐在调解室里,对付家湾村因一处山场产生纠纷的村民双方说。当事双方纷纷说:“没有意见,这个结果让人心服口服。”近日,白玉乡又成功调处一起山林纠纷。今年上半年,该乡已成功调处山林纠纷18起。
白玉乡是绥宁县林业大乡,丰富的森林资源是该乡群众的宝贵财富,但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山林纠纷接连不断。为增强山林纠纷调处力量,该乡成立了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包案负总责,驻村干部负主责,林业站、村主职干部负首责的责任制度。山林纠纷先由村里组织调处,村里调处不成功提交乡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调处,乡、村两级调处不成功才向县山纠办申请调处。针对山林承包到户的时间久远,有些山界不清,双方当事人也说不清楚的情况,乡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首先邀请一些当时在村、组当过干部的老同志、有威信的群众协同解决,认真听取、核实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确立山界分界线,埋好界石,使矛盾纠纷顺利解决。
按照山林纠纷要“排查早,发现早,控制住,解决好”的工作要求,乡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对全乡范围内的山林纠纷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使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