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 针对山多耕地少,人均耕地不足0.8亩的县情,绥宁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履职,突出耕地保护主题,长期坚守全县43万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一是强化乡镇政府主体责任。乡镇政府成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是切实抓好耕地保护的关键环节。为此,该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的主体地位,乡镇长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耕地保护纳入乡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乡镇政府及主要负责人成为耕地保护工作督查、约谈的重点对象,乡镇政府耕地保护的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二是强化县乡村组四级监管体系。实行了县、乡、村、组四级责任签状,该局与县纪检监察、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县、乡、村、组四级落实执行责任书情况进行督查,并邀请了210余名村组干部兼任耕地保护监管员,确保签状不流于形式,耕地保护责任义务得到全面落实。
三是强化农田承包户的责任意识。该局把S221省道等重要公路沿线的农田以承包户为单元编号登记造册,绘制农田现状图,农田承包户与该局签订《耕地保护承诺书》,作出不改变耕地农业用途和不违法建房的承诺。共登记保护农田931块,面积628.8亩,签订承诺书796份,此举增强了农田承包户的耕地保护责任和主人翁意识。
四是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手段。针对国土资源部门执法难、制止难的问题,该县建立法院司法提前介入新机制,在对违法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之日起,发现违法当事人继续违法施工的,申请法院对违法现场进行查封,并以训诫、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保障了查封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五是强化保护耕地建设措施。全面推进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工作,狠抓基本农田划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目前,该局划定基本农田27.88万亩,设立永久基本农田界桩600余个和永久性基本农田标志牌22块,并投资2300余万建成高标准农田2.4万亩,极大改善了基本农田的耕作条件,提高了产出效益。
截止目前,该局累计争取专项资金7380余万元,实施土地开发整治项目30余个,建设规模3.55万亩,新增耕地4786.8亩。同时,通过强化乡镇主体责任、监管体系、执法手段等多项举措,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上半年,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同比减少12起,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同比减少18.33亩,违法案件发生率同比减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