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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纪委通报九起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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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黄仁发 马剑敏)2月27日,在邵阳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市纪委通报了2013年度九起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

  九起典型案件分别为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双清分局违规发证等行政乱作为案;市“扫黄打非”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行政慢作为案;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干部王庆彬行政乱作为案;绥宁县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康清焰行政乱作为、收受贿赂案;武冈市邓元泰镇安监站乱收费案;新宁县畜牧水产局乱收费、乱罚款案;城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潘德清行政乱作为案;新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柱生执法犯法乱作为案;大祥区城南街道桂花社区居民小组长李春阳等人寻衅滋事、破坏施工环境案。

  通报指出,九起典型案件虽然只发生在个别地方的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身上,但社会影响很坏,严重损害了经济发展环境,贬损了邵阳形象。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优化办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影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案件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形成惩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影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行为不手软、不留情、不姑息的高压态势,为我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据统计,2013年,邵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全年共查处案件214件,追责342人。

作者:黄仁发 马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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