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邓星礼)为加强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绥宁县通过“统一一个标准、出台一个文件、制定一个细则、开展一次督导”的方式,大力推行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
该县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起草制订了《绥宁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该标准包含工作人员行为、服务设施、事项办理、投诉受理和服务制度五个方面。工作人员行为标准包括仪表举止、服务语言、禁止性规定、廉政要求;服务设施标准主要规范便民设施、窗口摆放;服务制度方面要求落实挂牌上岗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书面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等制度。
县委、县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了《绥宁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文件明确了推行范围,工作要求、保障机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服务评议、坚持典型引路,严格过错追究。每年评选“文明窗口单位”3个、“窗口服务之星”10名,严格过错追究,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
该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于下发了《绥宁县文明窗口单位测评办法》,制订了县文明窗口单位测评办法。从窗口环境、管理水平、创建活动、文明县城创建、服务质量评价、特色指标、否决指标七个方面对全县文明窗口创建标准进行规范,为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的广泛深入开展提供了评比依据。
此外,该县县优化办、监察局、文明办、政务中心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绥宁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的推行情况,逐家登门,采取听取汇报、察看现场、与窗口单位交流反馈、提出针对性的建设意见等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48个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服务标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