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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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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胡谦)10月23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丽莎率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到新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以进一步提高邵阳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水平,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禹志加参加检查。

  赵丽莎先后来到邵阳东方环保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新邵广信绝缘纸板有限公司和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沟通交流等形式,对企业生产整个流程中的排污状况和污染治理等情况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

  近年来,新邵县以“节能减排”为契机,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能源资源的节约,工业企业对大气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下降,县内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13年,新邵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含量、总悬浮颗粒物含量较上年均有所下降,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超过298天。

  赵丽莎充分肯定了新邵县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所取得的成效。她指出,新邵县的环保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法制宣传、节能减排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二是防治措施严,从源头上从严把关,提升项目准入门槛,控制产生新的污染源,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同时严厉执法,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治理效果好,在整治污染和造林绿化方面均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赵丽莎要求,下一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新的《环境保护法》,加大学习力度,从源头上做好环保工作。要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围绕经济抓环保,围绕环保促经济,进一步优化工业布局,发展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的产业和产品。要继续深化污染治理,按照“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原则,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抓好节能减排考核。要抓好环境法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等原则,提高综合防治效果,实现资源的长久利用。要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发挥政府在环保方面的主导作用,支持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对于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一定要整改到位,确保此次执法检查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胡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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