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潘强)201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的农民减负和行风评比工作较往年度有了快速的提高,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局班子成员召开会议,局领导及时进行了批示,就如何落实三厅通知进行了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就“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专题汇报,加强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
二是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报批程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完整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村集体及农民的意见后,才实施报批;同时切实履行批前征地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及批准后“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坚持信息公开,阳光操做。在征地补偿方面,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文件要求,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面,严格按照《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地上青苗补偿按照市政发[2014]年5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通过努力,由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一年来,虽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项目21个,共计面积84.6公顷,是往年度的10倍,但没有发生一起违反规定征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事件。
三是严格按政策标准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发证收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发证中,为切实不损害群众利益,该局严格按照《湖南省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4]11号)文件要求,除权证工本费以外,没有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同时根据11号文件的要求,争取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个人建房管理规定(试行)》。一年来共办理土地登记265宗,面积403万平方米,无一错证。
四是严格执法规范行政行为。今年,城步县国土资源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与质量。充分发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功能,畅通与民沟通渠道;建立联动机制,会同安监、建设规划、城管、儒林镇等部门联合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土地巡查工作,发现在先,防范在先,减少群众不必要的损失,一年来,共立案查处大竹坪十一组熊某未经批准占用水田建房等49宗土地违法案件,发放停工通知书90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9份。对15座疑似违规建房对象进行了政策宣传、督促办理手续等查处工作。收缴罚没款66万元,土地出让金951万元。立案查处王某等9起非法采矿案,收缴罚没款9.45万元。牵头和参与拆违控违联合执法行动10起,拆除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拆除非法采矿设备2处,加工厂3个,腾地面积8100平方米。通过依法履职,按规办事,热情服务,形成“讲程序、讲法规、讲操守”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