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黄萍)8月17日至20日,由邵阳市政协提案委牵头组织的民主监督组到新宁、武冈调研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建设情况。监督组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试点乡村、食品经营单位、农村集贸市场,全面了解推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运作程序及存在的相关问题,听取群众对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制度的意见建议。
2009年以来,新宁县食药监管局会同工商部门推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在试点村成立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委员会,由负责安全生产的镇领导担任名誉主任,村委会主任兼任主任,成员由村委会秘书、妇联主任、乡镇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富有诚信的食品生产经营户代表组成,负责全村村民食品安全自我教育、管理、服务和维权等事项。编印《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组织食品经营户、乡村游厨举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康饮食、食品安全标准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在村里成立12331、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联络站,将食品投诉举报热线覆盖到乡村院落,帮助村民畅通维权渠道,真正实现村民投诉不出村。同时,食药监部门还指导帮助村自治委制订《农村聚餐登记备案制度》,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食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供应等环节均置于部门监管范围。今年4月8日,市食药监局在新宁召开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推进会,要求各县市区选择1至2个乡镇进行试点先行。推行试点工作以来,农村群众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大大增强了,农村食品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实现了食品进货有凭证、上柜有检查、销售有记录、质量有承诺、退出有渠道,从而保证食品来源清楚、流向可控、源头可溯。
监督组认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在农村。由于受生活条件、文化环境等诸多因素制约,农村人群在婚丧嫁娶集体会餐时,最易诱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推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机制是破解当前新形势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难题的创新之举,对于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综治合力、确保农村群众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机制全面铺开、持续运行,市政协民主监督组通过现场调研后,将形成书面建议提案,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呼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协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村民自治、行业自律、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