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记(通讯员 阳望春 吴拥军 杨宗干)10月26日,在城步西岩镇司法所、综治办干部的悉心调解下,一起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化解。
同一土地同一时段能否承包给两人?两个合同签订后覆行先签的还是后签的?
今年3月份,该镇五桂村2组、12组王某仲等26户群众,将64亩稻田以每亩每年50元的价格与5组王某友签订了为期11年的土地承包合同。8月中旬,杨凌骄羊牧业公司城步分公司在五桂村投资实施奶山羊养殖项目时,26户群众在没有告知已将土地租给他人的前提下,又将土地以每亩每年300元的价格承包给企业,期限为2015年至2034年。9月中旬以来,企业请人在这64亩稻田砍圹、犁耙、种草时,王某友前来阻拦,告知企业早已与群众签订承包合同,并驾驶旋耕机翻耕30余亩土地后撒下油菜籽,企业工作人员大呼上当,请求村委会出面调解。村干部组织调解时,王某仲等人强烈要求废止与王某友签订的合同,全力支持企业前来家乡投资兴业、带动村级经济发展,王某友要求废止后面签订的合同。多次调解无效后,镇司法所、综治办介入。
在多次深入走访企业、王某友、村组干部及群众,摸清纠纷的症结所在、各自的合理诉求后,10月26日,镇司法所、综治办干部引导三方着眼大局、各让一步,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协议:终止王某友与26户群众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王某友土地开荒、垦复等费用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