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合肥一企业给宿州埇桥区一所学校的30名贫困学生每人送去1200元钱爱心款。近日,记者接到家长反映,还没等孩子们拿到钱,学校就要求学生们每人拿200元,共计6000元,请企业及学校、村镇干部吃饭。日前,记者采访学校负责人得知,学校的确向学生们“筹集”资金吃饭,但后来没有使用,已经陆续退还。
众所周知,企业到学校去开展“献爱心”活动,给学校的30名贫困生每人送去1200元钱“爱心款”,本来是用来解决贫困生家庭的经济困难,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从而奉献一片浓浓爱心的一项善举。可是,还没等孩子们拿到钱,学校就要求学生们每人拿200元,共计6000元,请企业及学校、村镇干部吃饭,否则将让出被资助名额。捐款当天中午共开9桌,参加饭局共有七八十人。该校校长称因考虑做法不妥已主动将钱陆续退还家长。爱心企业并不知情,“拿贫困生的钱吃饭,这太不道德了!”当地教育部门称将严查,如属实一定会严肃处理。笔者认为,虽然学校的这种做法也是迫于无奈,貌似合情但不合理。这是因为贫困地区学校本来就没有多少接待经费,企业捐赠的“爱心款”来了,对贫困生当然是好事,但对“经费紧张”的学校来说却是个负担。碍于面子想感谢这个捐赠企业一起吃个饭,却无能为力,只能出此下策:让贫困生出钱请领导吃饭了。而爱心企业可能只来了几个领导,只需出面监督把钱分下去就行了,完全不必要搞得这么复杂的。结果镇上来了二十个领导,乡里来了三十个领导,村里来了十来个领导,包括学校领导在内刚好9桌,学校能受得了吗?企业方和乡镇村领导对于吃饭“由谁买单”的问题都好像不知情。既然是这样,我看以后企业捐助教育,乡镇村领导就不必凑这份热闹了,这样也免得落下话柄。但从贫困生的受助款里挤招待费,这实在是太过分了!说穿了,这是变相的雁过拔毛,不可轻视。
当地教育部门及纪律监督部门一定要对此事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涉事人员的责任,莫再让这些人去打爱心款的歪主意了!据宿州市埇桥区最新发布的通报称,已经对宋庙小学校长马纪杰撤职处理,并将严查类似事件的发生。企业本来是去帮助贫困生的,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贫困生违心的“集体宴请”,给贫困生带去了不该有的困扰和压力。而预备招待的费用竟然是学校从贫困生的受助款里挤出来的,想来确实荒唐可笑。学校的做法不仅将企业及其员工置于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处境,也让纯洁的“爱心”大打折扣,更是伤害了贫困生及其家长的心,亵渎了慈善事业。事实上,按照我国传统的“礼尚往来”,企业派人到学校开展“献爱心”活动,学校表达一下谢意本也无可厚非,但表达谢意应该量力而行,不必打肿脸充胖子。
例如,可以订一些简单的盒饭就行,何必非要到酒店花6000元大吃大喝,如此铺张?学校的这种做法也涉及到“四风”问题,有违中央“八项规定”的嫌疑。总之,现在有两点值得反思:一是到底是请客的问题?还是吃客的问题?如果没有吃的人,还需要请吗?所以,学校的领导也是没办法,对于现在的村镇领导来说,如果不请客,今后这个学校还能得到贫困生捐助款吗?就是送去捐助款的企业,如果不请客的话,可能心里也不舒服吧!别以为拿爱心款吃饭是一件小事,这不仅关乎道德的问题,而且明显触碰了“高压线”。虽然在记者采访后,校方把钱还给了学生,但当初给家长开会,蛮横霸道称不给钱就让出名额的是学校,认为面对企业的爱心援助应当“礼尚往来”的也是学校。如果此事发生在从事非教育行业的领域,我们尚可理解,但这样的商业化思维和世故练达的处事方式出自学校,出自校方领导,就未免有些过意不去了。二是学校的这种做法可能会使真正的贫困生得不到“爱心款”,而哪些有钱的学生可能会得到“爱心款”,这样做贫困生就会雪上加霜,使“爱心款”变味,从而完全失去了“爱心款”的意义。
所以,贫困生出钱请领导吃饭的做法是非常不妥的。虽然该校校长因考虑做法不妥已主动将钱陆续退还家长,但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难以弥补的。这家企业的“爱心捐款”被这顿饭搅了局变了味,也许留给别人的看法是为了利益的有偿捐助,得不偿失。学校就喜欢拿别人的爱心赚面子,难怪现在的教育风气败坏,身为潜规则最大的纠正者就应该是学校,培养学生风骨节气的地方,现在就像是陷入尘世最大的污泥谭一样,难以自拔,令人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