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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高铁站购票遗落钱包 青年男子捡后留千元现金丢百万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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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宋三刚  通讯员 朱红梅)张先生在高铁购票时,将装有现金3300元及120万元借据、11张银行卡的手包遗忘在售票处。旅客甘某捡到后,留下了现金,却将其他物品丢弃。铁警查看监控录像,确定是甘某捡到了手包,并通过列车长将已经坐上高铁的甘某找到。经说服教育,甘某自愿退还现金,并说出物品丢弃处。铁警随后在垃圾桶、花坛内分别找到了借据和银行卡。4月14日上午,张先生领回全部遗失物品。

  4月13日15时50分,旅客张先生来到长沙铁路公安处邵阳北站派出所值勤室报警求助。他说,自己是贵阳人,在邵阳做生意,准备从邵阳北坐高铁回贵阳。十多分钟前,他在买票时,将随身携带的手包遗忘在售票台上,等再回去寻找时,手包不见了。“包里有3300元现金、一张120万元的借据以及11张银行卡。银行卡掉了可以慢慢补,3300元现金也不是大数目,但120万元的借据不见了,那真是要命啊!”张先生带着哭腔对民警说。

  民警立即调取售票处的监控。视频显示,15时30分许,一名身穿灰色外套、黑色长裤,脚穿白色休闲鞋的青年男子捡了这个手包。民警立即来到售票厅,根据时间节点,查询该男子的购票信息。系统显示,青年男子姓甘,买了当日16时12分G1422次邵阳北至杭州东的车票,座位号显示是6车10D。当时,距离开车时间仅有8分钟。时间紧迫,民警一面组织力量在候车室搜寻,一面联系G1422次列车长,并通过手机将监控视频发给列车长,要求查找。

  果然,开车几分钟后,列车长在6车厢内找到了甘某。甘某起先并不承认捡到了手包,看了监控录像后,只得承认,当场将3300元现金交给列车长,并交代借据被其扔在邵阳北站的卫生间垃圾桶内,银行卡丢在花坛里。根据列车长反馈的情况,民警立即在相关位置搜寻,找回了借据和银行卡。甘某认错态度好,且所有物品都已找回,得到了失主张先生的谅解,甘某才得以继续他的旅程。

  捡钱后是否应该归失主,如不归还犯不犯法呢?据办案民警介绍,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在金额较大(1万元以上)拒不返还的情况下会构成侵占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拾款人主动归还,失主放弃追究其责任,拾款人方可免于刑事处罚。对于捡拾者,失主可以给予一定的报酬,但这属于失主的自愿行为。

   

作者:宋三刚 朱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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