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刘小幸)5月12日,邵阳市人大召集18个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会。会议总结回顾过去的工作,规划部署下一阶段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4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省政府及其10个部门,重点抽查6-9个市州,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会议座谈、实地检查、个别走访、随机暗访、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
据悉,我市目前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4043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482家,规模以上企业不到20%;食品流通单位35248家,以小食品店、小作坊及农贸市场为主;餐饮单位8313家,85%以上是中小餐饮企业。虽然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趋势稳中向好,但食品企业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低,制度规范不健全,卫生状况较差的问题。
会议要求,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新《食品安全法》,严格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延伸阅读: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简称新法),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简称旧法)相比,不管是形式还是内容,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形式上,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法,一是在结构上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分成四节:一般规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特殊食品;二是法条由旧法104条增加到了154条;三是将旧法相关法条的顺序进行了调整;四是字数由旧法的1.5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五是更改了列举方式。内容上,主要是增加了调整范围,增加并加重了法律责任(由旧法的15条增加到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