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四权)7月6日,绥宁县长铺镇安监站对新选址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要求新选址的烟花爆竹店布局合理,实行专店专人销售,禁止在集贸市场、居民住宅区等场所营业。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不能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要求零售点要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店内不准住宿、生活,烟花爆竹的存放量不得超过30箱,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和装满水的水桶等,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禁止异地经营和变相进行“二级”批发经营等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管理,增强了经营户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