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雪华)“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地坎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每天中午十二点,绥宁县乐安铺乡村村响广播准时播放该乡禁火令。清明将至,森林防火进入重点防护期,该乡针对目前的严峻形势,制定四个“强化”措施,确保清明期间“零火灾”。
强化组织领导。该乡把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山,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强化宣传力度。清明期间,要加大力度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村响、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并通过上门走访、召开村组会议等形式,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签订禁火令。在主要路口、重点林区则设立永久性的宣传牌。
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对火源的管理,严禁野外用火行为,从根本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各村充分发挥好生态护林员的作用,强化巡护管理,清明期间必须每天到岗到位加强重要林区和地段的巡查。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管,建立相关监管责任人台账。
强化应急值班。清明期间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灾情,要高度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