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丁礼)4月2日下午白云村七组村民何某(男,71岁,患有心脏病,无经济来源)因燃烧自耕地荒草而引发火灾,烧毁白云村云峰茶林专业合作社茶林面积约10亩。何某儿子与云峰茶林合作社股东(共17位股东)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合作社股东提出15000元的赔偿,而何某儿子坚持认为法律不存在“父债子还”,双方就此关系搞得很紧张,4月5日将此事闹到了白仓镇政府。
白仓镇党委政府对这起纠纷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李红辉安排武装政法委员何爱春委员、司法所杨巧云同志及白云村驻村干部赶到何某家中进行调解。涉事双方分别就烧毁茶林的赔偿金额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茶林股东表示赔偿金额以林业站的赔偿标准为依据进行赔偿,何某儿子表示父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愿意自己出资承担赔偿款。何委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看法并做了详细的记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及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讲解,希望双方能在这个赔偿问题上互谅互让。司法所杨巧云同志对此事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进行了耐心地解读,认为何某儿子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调解员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耐心劝解下,双方终于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何某愿意赔偿股东经济损失12000元。司法所杨巧云同志当场写下赔偿协议,涉事双方和在场人员在协议书上签字,该起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维系了邻里关系。双方对调解员表达了谢意,对白仓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