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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房产局多措并举为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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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杨钢强 通讯员 罗玉泉 唐晓军)按照邵阳县县委、县政府2017年的部署,该县先后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房产局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创新思路大力推进,启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继续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努力建设滨水生态县城。

加强组织领导与考核。邵阳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为高度重视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同时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有效地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科学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该县现改造申报项目主要是商业供销系统下属单位、经信局下属单位、邵新街、白虎街综合整治及五峰铺镇旧城改造项目,涉及5183户、18000多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制定了《邵阳县五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并组织编制《邵阳县“十三五”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制订了棚户区改造操作流程。同时,建立了巡查、通报、约谈、考核等制度,定期督查、调研,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棚户区改造政策宣传,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塘渡口供销社、糖果糕点公司、肉食品公司、南方商贸大厦、邵新街综合整治等项目已全面完成,现正在全力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五峰铺镇旧城改造项目。

出台优惠助民政策。根据上级棚户区改造相关文件精神,该县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邵政办发[2011]88号),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人防基金、防雷等相关费用,对棚屋区改造的相关服务性收费按下限减半收取,很大程度地减轻了棚改户的负担。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位业务指导,确保棚户改造工作快速顺利地推进,该县发改、财政、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联动,各司其责,认真督促计划落实,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同时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全县“三重”工作进行考核,建立绩效问责和考核奖惩机制,极大地激发工作的积极性。

严控棚改资金使用。近年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棚户区改造;邵阳县棚改任务也逐年提高,2012至2016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总计5183户,累计中央及省市改造资金1504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12786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256万元。房产局强化目标意识,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60号)》的规定,对各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按照进度拨付资金,2012至2016年共拨付项目资金14550万元,其中基础配套设施资金4205万元。

依法征收助力棚改。今年6月份,该县发布《关于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选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确定了房屋征收范围。目前项目融资、入户调查已全部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通过相关部门论证,已进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将按照任务流程完成选定评估机构、社会风险评估、发布征收方案、公示房屋评估结果、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等事项。同时,将棚改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县重点镇,进一步加强五峰铺镇等重点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努力提升重点镇的居住环境质量。

促进城市和谐发展。棚户区居民大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不但改善了该县棚户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而且带来了社会更加深层次的变化,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该县共拆除棚户区房屋36.28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38.87万平方米,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合理,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部分棚改区昔日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状况不复存在,有效地促进了城市整体的和谐发展。

作者:杨钢强 罗玉泉 唐晓军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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