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刘小幸)10月25日下午,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耀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与会人员围绕《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实施工作意见(草案),部门职责清单,集中宣传工作方案进行讨论。《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会议指出,《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是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国战略在邵阳的新实践。《条例》的出台对提高居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条例是根据市民群众的强烈意愿制定出台的,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明确法定的职责和时限要求,落实保障措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大力运用《监督法》赋予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加大监督检查,确保该条例全面坚定地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