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罗雯艳)为贯彻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保障现役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1月3日,邵阳县民政局为2015年和2016年应征入伍的839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了优待金591.1万元。
据了解,2015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次为第2年发放,2016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次为第1年发放。发放标准为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12000元,农村籍义务兵家庭每户每年4500元,到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务的义务兵家庭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
符合条件的义务兵家属携带身份证、义务兵本人户口薄和入伍通知书到户口的在地乡镇民政办领取;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优待金的家庭,由乡镇民政办通知发放对象所在村的村干部,由村干部通知发放对象家庭,以确保2017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