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方刚)12月18日,笔者从城步运管所获悉,自2018年12月31日起,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从事道路运输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为落实国务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83号)精神和规定,从2018年12月31日起,该所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对已经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及经营业户,将核查核对其车辆档案、许可档案,经公告后予以注销,不再对其进行年度定期审验;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不再对该类车辆和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该所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执行此项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工作,切实减轻道路货运经营者负担,优化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为货运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促进全县道路货运行业稳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