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婷)“真的感谢邵阳县监察大队!辛苦你们帮我们组织调解,才拿到了我们的血汗钱!”1月28日,在邵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议室内,数十名的讨薪农民工代表笑逐颜开,激动得连声道谢。
2018年12月28日,邵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发生在邵阳县祥达夫夷城市广场(夫夷天街)牵涉到湖南、贵州、四川等多个省市农民工兄弟的一起劳资纠纷案件介入调处,经过多次与该项目承建公司和项目负责人的调解协商,责令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经过一个月的努力,邵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9年1月28日上午,现场组织房地产项目的承建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讨薪农民工三方,通过现金发放和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这167名农民工共计446.8万元工资如数归还。
邵阳县人社局副局长吴武林就该次机会对农民工兄弟和建设公司方进行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向建设公司严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代价。一方面,农民工兄弟一定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应享有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有意识地督促要求施工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不要让恶意拖欠工资行为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办理项目审批,不予立项、不予开工建设,做到新帐不欠,老帐限期付清,严格规范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