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亦龙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邵阳客户端4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刘晓红 阮建安)4月3日下午,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新闻发言人王晟芳发布新闻
自2018年初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做细做深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67件448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00件344人,其中涉黑案件6件56人,涉恶案件94件288人;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4条,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85条。
该院新闻发言人说,一年多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二中心一枢纽”战略大局,对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加大打击力度。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尹某银等7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顺利保障了怀邵衡铁路的施工进度。我市检察机关还主动对接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重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痞村霸” ,目前全市共提起涉农公诉案件10件45人。高度重视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新邵“3·2涉黑案”、邵东“3·1涉黑案”和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武冈肖某赞涉黑案。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指导组对以上案件进行重点指导,组织承办基层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形成合力。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赞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肖某赞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2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新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2”曾某朋涉黑专案,曾某朋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4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邵东“3·1涉黑案”现正在紧锣密鼓地审查补证当中。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一案三查”要求,发现当地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存在监管漏洞时,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市人民检察院在指导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3·2”曾某朋涉黑恶案时,针对在校学生的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县委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了在校未成年学生教育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9件53人,现已改判1件,提请抗诉21件89人(含提出抗诉),法院现已指令再审6件46人;撤销不起诉决定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件,追捕63人,追诉漏犯8人,追诉漏罪31起(条),发出检察建议60份,书面纠违15起。
新闻发言人介绍,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关于涉黑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移送、跟踪的实施意见》,此举为我市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提供了坚强保障。